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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文章標題就知道我今天要說的是什麼了吧,

沒錯2011年的5月17日是老娘哉在劉先生的手裡第11個年頭。

這日子該怎麼過,該怎麼紀念,還真是想破頭也想不出來,

因為這節日在非假日,我們倆都要上班,下班後,

我們也都累的像懶鳥一樣趴在床上一動也不想動,

劉先生還主動開口還是我想要什麼禮物?(他怎麼知道我心裡在想什麼)
這下好了,人家都主動開口啦,我當然沒在客氣的毫不考慮的說「人家想要情侶對戒」


從以前老早就想要了,是說,

還記得我們國中時期在校園裡不是都會流行什麼賣一些小東西的郵購嗎?

什麼蜜斯、采園郵購、校園郵購、三櫻郵購、逸仙郵購的,

然後對於沒什麼錢的國中生29元39元的手鍊、項鍊、腳鍊、戒指一些小飾品真是籟音啊!

那時候劉先生也很慷慨(才39元?)的買了條手鍊給我。

當我拿到手鍊時真是把它作寶一樣的愛戴,洗澡時就會拔下它,以免它生鏽。(39元能好到哪裡去)

結果殊不知手鍊陪伴我的第二天還是第三天,

因為我打排球時沒拔下它,它就這樣跟排球不知飛奔自由到哪裡去了。

然後我就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跪在地上不斷的找尋

七節下課都在找,找不到就是找不到。

劉先生這時就又出現了,他說不見就不見啦,再買一個不就好了。

................
...........
.........
........

然後我就像中邪那樣的扭動身軀加跺腳說




 人
 
 
 
 


沒錯,我那時才跟劉先生再一起沒多久,

我就陷出我的真面目,就像個番婆,魯小小,


一直魯
一直魯
一直魯
一直魯
一直魯


很執意的就是要那條39元的手鍊。

鬧到劉先生每節下課他也跑去找。


最後呢?找到了嗎?





答案是…:「no」



自從那時候我就沒要劉先生在買個任何飾品給我,


因為我真的很「散仙」到了極點,以防東西不會在用丟,也不會自責難過的想撞牆。

然後就這麼一晃眼來到十年頭多了。

後來當我說要情侶對戒後,想想還是跟劉先生說,算了,還是不要好了。



所以我們決定還是平平的跟平常日一樣就好。

然後我也很粗條很快的就忘了這回事。

一直到5/17的前一晚,劉先生還提醒我,我聽到還差點感動到要噴淚,

以前都是我在醒他,他老是忘記,

更過份的是甚至幾個年頭他還把我的生日(12/4)記成(12/5)

所以我差點感動到要噴淚(一 點 也 不 誇 張)



結果在5/17當天我在上班時,

劉先生打電話對我說,「走!晚上帶你去銀樓。」(幹,他麻的,
我要哭了,


(我們不是要去搶劫更不是沒錢走到山窮水盡要當東西)

他說要買金戒給我,因為可以增值?


管它是什麼?心意才是最重要的,你們說是吧。


後來當天我們沒去,因為我覺得太突然太趕了,所以決定擇日再去







(打好久,電腦跑好慢,剩下改天在補)



11週年紀念(上)

11週年紀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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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de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