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 22 週日 200811:08
小孩偷巧克力 店家不告警不依,
找警送回家 警誤為報案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一名10歲男童前晚至住家附近便利商店吹冷氣,一時嘴饞偷了1塊巧克力,店員查獲告誡後放行,卻不知男童住處,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請警方送他回家;但警方認為竊盜屬公訴罪,店家查獲交由警方處理,一旦縱放涉嫌瀆職,警訊後將男童依竊盜罪嫌送辦。
男童母親表示,近來天氣炎熱,家裡冷氣壞掉,前天晚間9時許,男童幫家裡倒垃圾後,跑到便利商店吹冷氣,一時嘴饞卻沒錢,偷竊1塊巧克力藏放口袋,被夜班店員逮個正著。
店員當場告誡,男童認錯放行,卻不知男童住處,男童因驚嚇過度,又擔心父母親懲罰,不敢告知家裡電話,店員只好求助警方。
警方以為店家逮獲竊嫌,將男童帶回警局偵辦,男童母親趕赴警局,並拜託店家不要提告,店員無奈好意變成無心之過,同意不製作筆錄,警民一度僵持不下,最後母子倆警局留置一晚。
便利商店曹姓店長隔日獲悉此事,趕到警局向男童母親道歉,強調不會提出告訴,但警方表示竊盜屬於公訴罪,不分年齡、一視同仁,無法撤回,一旦遭檢舉吃案,警方還會吃上瀆職官司。
男童母親強調警方執法,應兼顧情理法,尤其是孩子還小,質疑很不合理;警方感嘆人民保母難為,訊後仍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疑?!
是怎樣
店家都不提告了
警察是在騎什麼機車啥?!
然怪人家都會說白賊察![]()
看了就很不順眼耶!!
這小孩這麼小
想必發生這麼大的事
那小孩打從心底也知道錯了
也害怕極了
為什麼還要移送法辦呢
這樣這小孩的前途是不是就留下了汙點
誰沒有過錯
又不是殺人放火
幹麻態度要這個強
把小孩移送法辦的這警察也太沒良心了
真的很過分
真的要顧情理法
什麼叫保母人民難為
居然這樣稱呼自己是保母
那麼他就要知道
保母就像自己的母親一樣
這樣的照顧著我們人民
一個小孩做錯事
是要讓他知道知錯能改
不是判他死罪
如果這小孩是這保母大人的親生小孩
你還會移送法辦嘛?!
我真的很飭之以鼻!!
PS:這小孩我不認識,,只是看了報導,,覺得很沒人情味!!!!!